2021年清明节临近,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全院范围内推动会议精神落实落地,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抓牢、做实、抓细,全体党员和广大师生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要求自己,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党员干部和全院师生真正度过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务实节俭文明过节
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就纠正“四风”的重要指示精神,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出表率,要带头崇廉拒腐,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持勤俭节约、务实节俭、文明过节,党员干部,要求假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有关纪律要求。
二、严肃纪律要求,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工要做到文明祭祀,遵守属地要求,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弘扬中华孝悌文化,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奠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严禁公款出行,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用公款相互宴请以及用公款变相旅游、娱乐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各种祭奠用品。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要严于律己,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大力弘扬新风正气。
三、遵守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
清明节期间,教职员工凡涉及出省的,需将行程提前向学院综合办进行报备,各系(科室)负责人同时做好台账记录。严格落实学院的值班值守工作要求,带班领导须做好各类事项的协调对接,并保证在突发情况下能在30分钟内赶到学校,值班人员应在指定办公地点(以向学校报备为准)值守,不得迟到早退,到岗值班信息应及时发布在学院工作群。
四、党员干部带头落实相关责任
学院党委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切实担负起本单位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监督责任。党政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好“一岗五责”要求,带头遵守各项规定,各党支部应切实履行好提醒监督职责并做好学校学院相关要求的学习传达。
学院纪委将认真贯彻《中共教育部党组 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关于高等学校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教党〔2016〕21号)和《中共yl23455永利委员会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西交党〔2018〕86号)文件精神,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畅通监督渠道,积极营造节俭文明过节氛围。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予以严查快处、惩戒问责。对突出、典型的问题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我院纪委
202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