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辅导员及全体本科生: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和激励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yl23455永利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22〕1号)(附件1)相关规定,学院将启动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一、评价对象、评价周期及评价阶段
(一)评价对象:全体2022级、2021级、2020级本科生
(二)评价周期:2022年9月2日——2023年7月1日(2022-2023学年)。
(三)评价阶段:德育评价阶段
二、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流程
(一)学院开启批次阶段(6月25日)
(二)德育评价阶段(6月26日-7月2日)
辅导员和学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与测评:
1.手机端参与测评:通过交大企业微信号,进入“智慧学工”,点击“综测管理”模块,进入“德育评价管理”,对照德育评价观测点,完成辅导员评价和同学互评(“同学互评”约需2分钟)。
2.电脑端参与测评:辅导员和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进入“德育评价管理”,对照德育评价观测点,完成辅导员评价和同学互评(“同学互评”约需2分钟)。
德育评价等次一经确认,不可更改,所有测评数据严格加密,请辅导员老师和全体同学们务必按照实际情况,真实客观地开展德育评价工作。
学生德育评价成绩不低于80分且完成班级同学互评的,方可参加评价学年评奖评优。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线上进行,最终成绩和排名以线上结果为准。
2.本科生转专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原学院进行。
3.学生应按照学校、学院要求,按时完成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工作,对于无正当原因不按要求完成评价工作的,不得参加评价学年评奖评优。
4.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是本科生学年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5.扬华素质网系统操作参考《扬华素质网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操作流程》,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