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全体同学:
按照《yl23455永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和《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各年级认定工作组召开评审会议以及学院认定工作组复核,确定了2021-2022学年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步认定结果。现将初步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详情请见附件。
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年10月10日17:30前实名反馈至犀浦校区X2125办公室邓文婷老师处,恕不接受匿名反馈。
(为保护个人隐私,公示期过后会将相关附件删除)
我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
2021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