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辅导员及全体本科生:
根据《yl23455永利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yl23455永利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要求,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相关安排,现将我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阶段(9月22日—9月24日)——各年级辅导员
请各年级辅导员及时将本通知及扬华素质网上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通知周知本年级全体同学,并强调在学院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
1. 网上申请。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注:再次提醒抓紧提交扬华素质网扩展信息,辅导员也请及时进行审核。)
2.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详见附件1/2)
3.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学校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30%。(详见附件1/2)
二、班级民主评议(9月25日—9月26日)——各年级辅导员
各年级辅导员下载扬华系统申请名单,统筹本年级各班级开展班级民主评议,各班评议产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1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2名。
各位申请人打印扬华系统扩展信息一致的证明材料,提交至班级评奖评优资格认定小组,由小组进行资格认定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年级辅导员与年级评奖评优资格审查小组处。
上报名单时,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我院2020-2021学年国奖国励候选人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班级评奖评优民主评议会议记录》(见附件4)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
注意:2020级以原自然班为单位开展相关评选工作,转专业同学在原专业申请。
三、年级资格认定、年级评审及公示(9月26日-9月28日)——各年级辅导员
1.年级资格认定及公示。
各年级评奖评优资格认定小组召集会议进行候选人资格认定及材料审核,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结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连同《年级评奖评优工作资格审查记录》(见附件5)及相关材料递交至年级辅导员。
由年级辅导员进行年级资格认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年级评审小组处。
2.年级评审及公示。
各年级评审时采取等额评选。年级评选时请各年级自行邀请教师代表或院领导参与评审,国奖评审采取答辩形式。评选结果须在年级公示不少于1天。
公示异议后,各年级辅导在系统中进行审核通过,并将年级评审结果、年级汇总的《我院2020-2021学年国奖国励候选人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年级公示截图、《年级评奖评优工作资格审查记录》(见附件5)、相关证明材料,于9月28日前上报学院评奖评优资格认定小组及学院评奖评优专项工作负责人处。
七、学院评审阶段(9月29日)——黄德明
学院学生工作组对于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参评资格以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真实无误后,由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于9月29日(暂定)进行学院评审工作,确定学院你推荐人选,并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八、学院公示(9月29日—10月8日)——黄德明
九、资料归档及上报工作(10月8日)——黄德明
公示无异议后,由专项工作负责人将评审结果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并撰写《XX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报告》(见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jdxszz@swjtu.cn。同时在系统上打印推荐学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签字盖章后,与《XX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报告》一起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楼263室)。
注意:
1.本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转专业学生评选在原专业进行。
3. 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要求与教务处免试研究生推荐规定一致。
4.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所有签名必须为手签,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5.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务必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具体见附件7;请务必注意成绩排名方式统一使用2020-2021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专业排名;推荐意见按照要求填写。
6.原则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
7.由于国奖、国励评选工作时间非常紧张,请各年级一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评选工作。
8. 扬华素质网系统操作参考《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操作流程》(见附件8)。
9.近期学校将陆续发布其他各类奖学金的评选通知,学院将第一时间转发给各位,请各年级协调好工作时间,能合并评审的尽量合并评审。
我院学生工作组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