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2021年6月8日,学工部园区安全检查中,以下同学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
T052009宿舍,材料2020-08班汪某某同学违规使用或存放1200W吹风机;
T082008宿舍,材料2020-05班黄某某同学违规使用或存放电卷发棒;
T081035宿舍,金属2017-02班任某某同学违规使用或存放咖啡机、电热水袋;
T081045宿舍,生医2017-01班付某某同学违规使用或存放电热锅。
根据《yl23455永利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处分与处理,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经学院讨论决定,对以上4名同学予以警告处分,特此通报!
在了解和处理以上同学违纪事实的过程中,发现部分同寝室友存在知情不报情况:
T082008宿舍,材料2020-05班王某某同学、郭某某同学、王某某同学了解室友黄某某使用卷发棒相关情况未及时上报,对以上3名同学予以通报批评。
yl23455永利学生工作组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