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本科毕业生: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1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教函〔2020〕62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的有关要求,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学校决定在2021年3月组织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学校通知详见:
http://xg.swjtu.edu.cn/web/Home/Detail?xvw34vmu=010j_M3=453agiij-41cc-e4gc-bdg2-hfhcifc5i4e3.shtml
现将学院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优秀毕业生包括: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以下简称“省级优秀毕业生”)和yl23455永利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校级优秀毕业生”)。
按照《认定办法》,依据参评学生人数,各专业及班级可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见《我院2021届本科生可推荐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 “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母校,积极践行“竢实扬华,自强不息”的交大精神和“精勤求学,敦笃励志,果毅力行,忠恕任事”的交大校训;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含服务消过);
(4)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前6学期(建筑学专业为前8学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年级专业排名在30%以内;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曾获得校级(竢实扬华奖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明诚奖、优秀共青团员)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
(7)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或综合奖学金。
2. “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省级优秀毕业生”除具备“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条件外,前6学期(建筑学专业为前8学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年级专业排名在15%以内,无不及格课程记录,且曾获得校级(竢实扬华奖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
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审机构及职责
1.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
学院成立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分管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辅导员代表、导师代表等为成员。
在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中,院评审小组的职责为:
(一)负责评审本学院优秀毕业生,确定学院拟推荐人选名单;
(二)负责研究处理优秀毕业生评选中出现的特殊情况。
2. 班级学生奖励评议小组
毕业年级各班级成立班级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导师任组长,负责组织班级全体成员开展优秀毕业生的评议、推荐工作。
班级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由3名班委及2名学生代表组成,其中班委排序为(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生活兼权益委员、组织兼文体委员、宣传兼心理委员)。若班委参与优秀毕业生评选,则顺延由下一排序的班委参与班级学生奖励评议小组。
3. 年级学生奖励评议小组
毕业年级成立年级资格认定小组及年级评审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负责组织毕业年级开展优秀毕业生的评议、推荐工作。
年级资格认定小组由各班分别组织2名不参与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学生代表组成。
年级评审小组由各班分别组织2名不参与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学生代表组成。
四、评选流程
“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在“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具体流程如下:
1. 学生申请阶段(3月1日-3月2日)
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在认真阅读评选要求后,自愿进行申请。
前6学期学业成绩年级专业排名见《我院2021届本科生前6学期学分平均分》(链接:/info/1116/14726.htm)
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填写《yl23455永利本科生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2),准备相应支撑材料,提交至班级学生奖励评议小组。
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需在提交《yl23455永利本科生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2)的同时,一并填写《四川省普通高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3),准备相应支撑材料,提交至班级学生奖励评议小组。
2. 班级民主评议阶段(3月3日-3月4日)
班级通过班级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各班可推荐的优秀毕业生班级候选人总额见《我院2021届本科生可推荐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附件1),各班可在优秀毕业生班级候选人中至多推荐2人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班级候选人。班级民主评议后,班长和评议小组组长应完成《班级评奖评优民主评议会议记录》(附件4),并在申请人审批表中“班级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确定拟推荐人选,报毕业年级辅导员。
其中,班长签字处由班长签字(班长参与评选的,由班级团支书签字);评议小组组长签字处由年级辅导员或班导师签字。
3. 年级资格认定阶段(3月5日)
毕业年级成立年级资格认定小组,审核班级推荐学生材料,对照评选条件,逐一审查学生是否达到评选条件、支撑材料是否真实、在校期间是否有违纪行为、材料填写是否规范等,报年级评审小组。
4. 年级评审阶段(3月5日)
毕业年级成立年级评审小组,年级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通过答辩及投票形式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名单,在年级范围内公示1个工作日(“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学业成绩、奖励情况等一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
其中,有意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需参与年级评审答辩,答辩时长4分钟。答辩前30分钟前往犀浦校区X2125进行答辩抽签及答辩PPT调试。年级评审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学业成绩、奖励情况等一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1. 班级报送材料清单
(1)《yl23455永利本科生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纸质版(按奖项分类),见附件2;
(2)《四川省普通高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填写,正反面打印)纸质版、电子版,见附件3;
(3)《班级评奖评优民主评议会议记录》纸质版、电子版,见附件4;
(4)《我院2021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见附件5;
(5)《材料学院2021届本科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纸质版、电子版,见附件6;
(6)本科生“省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的所有支撑材料(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教务处成绩单原件)纸质版、电子版,同封面左上角装订,封面见附件7;
(7)《【优秀毕业生】2021届年级、班级资格认定及评审小组名单》电子版,见附件8。
(8)班级公示截图(含班级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成员公示及优秀毕业生班级候选人公示)纸质版、电子版。
2. 班级报送材料要求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2021年3月5日(周五)中午12:00前报送至犀浦校区X2125许欢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ccompliment@163.com(电子材料请打包为一个压缩包,邮件及文件命名为“我院2021届XX班-2021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
我院学生工作组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