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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我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罗丹     审核:罗丹    日期:2020年10月29日 10:36   点击数:  

我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发布的《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启动我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及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029日-114日)

 1.开启申请批次及年级名额划分(1029日)

学院开启“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网上申请批次。各年级根据学院划分名额,按照比例划分班级指标,并在年级范围内公示。同时确定年级、班级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并同步在年级范围公示。(年级评审小组:组长:年级辅导员,组员:班导师代表、各班1-2名学生代表)

2.班级、年级资格审查及评审阶段(10月30日 - 11月4日

班级评审: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因名额有限不能保证每位同学均能获得,故需要班级进行评选(详见附件《2020-2021学年我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班级评选操作指南》)。按照班级名额及自愿申请学生人数进行评选(需进行资格审查)。评选结果需在班级范围公示至少1天,班级无异议后,将班级评审会议记录(模板见附件3)、附件4xx班级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统计表》(电子+纸质)、公示截图上交年级辅导员处。按照《yl23455永利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yl23455永利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1、附件2)要求,组织本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奖助学金管理版块进行申请。

年级评审阶段:各班将班级相关资料提交年级辅导员处后,由年级辅导员组织年级评选小组进行年级评审(需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汇总本年级名单,在年级范围内以合适方式公示1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年级评审会议记录(模板见附件5)、附件6xx年级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统计表》(电子+纸质)、公示截图交到专项辅导员处。

二、学院评审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15日-1111日)

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年级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学生申请情况,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根据学生工作组审核情况,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见附件3)等额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评审结果通过扬华素质网提交给学生工作部,并撰写《XX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报告》(见附件7),签字盖章后送学生工作部(综合楼263),电子版发送至jdxszz@swjtu.cn

 

二、注意事项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学校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一、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困难的可以申请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一般困难的可以申请三等国家助学金。

2.各年级需重视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将党和国家对高校学生的关爱传达到学院的每一位在校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类型学生。请各学院结合本年级特殊类型困难学生名单进行排查,杜绝学生因不知晓而未申请国家助学金的现象。

3.请各年级按照分配名额等额评选,国家助学金名额如有剩余请在113日上午12前告知专项负责人。

4.国家助学金将通过银行打款方式发放,请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于20201115日前登录计财处网站核实、更新卡号,学校将依据计财处网站中登记的银行卡号为学生发放助学金,没有卡号或卡号不正确的,学校将无法为其发放助学金。

 

工作联系人:罗丹  66366727 

 

我院学生工作组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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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我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2020年10月29日 10:36 1163次浏览

我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发布的《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启动我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及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029日-114日)

 1.开启申请批次及年级名额划分(1029日)

学院开启“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网上申请批次。各年级根据学院划分名额,按照比例划分班级指标,并在年级范围内公示。同时确定年级、班级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并同步在年级范围公示。(年级评审小组:组长:年级辅导员,组员:班导师代表、各班1-2名学生代表)

2.班级、年级资格审查及评审阶段(10月30日 - 11月4日

班级评审: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因名额有限不能保证每位同学均能获得,故需要班级进行评选(详见附件《2020-2021学年我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班级评选操作指南》)。按照班级名额及自愿申请学生人数进行评选(需进行资格审查)。评选结果需在班级范围公示至少1天,班级无异议后,将班级评审会议记录(模板见附件3)、附件4xx班级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统计表》(电子+纸质)、公示截图上交年级辅导员处。按照《yl23455永利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yl23455永利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1、附件2)要求,组织本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奖助学金管理版块进行申请。

年级评审阶段:各班将班级相关资料提交年级辅导员处后,由年级辅导员组织年级评选小组进行年级评审(需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汇总本年级名单,在年级范围内以合适方式公示1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年级评审会议记录(模板见附件5)、附件6xx年级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统计表》(电子+纸质)、公示截图交到专项辅导员处。

二、学院评审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15日-1111日)

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年级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学生申请情况,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根据学生工作组审核情况,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见附件3)等额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评审结果通过扬华素质网提交给学生工作部,并撰写《XX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报告》(见附件7),签字盖章后送学生工作部(综合楼263),电子版发送至jdxszz@swjtu.cn

 

二、注意事项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学校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一、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困难的可以申请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一般困难的可以申请三等国家助学金。

2.各年级需重视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将党和国家对高校学生的关爱传达到学院的每一位在校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类型学生。请各学院结合本年级特殊类型困难学生名单进行排查,杜绝学生因不知晓而未申请国家助学金的现象。

3.请各年级按照分配名额等额评选,国家助学金名额如有剩余请在113日上午12前告知专项负责人。

4.国家助学金将通过银行打款方式发放,请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于20201115日前登录计财处网站核实、更新卡号,学校将依据计财处网站中登记的银行卡号为学生发放助学金,没有卡号或卡号不正确的,学校将无法为其发放助学金。

 

工作联系人:罗丹  66366727 

 

我院学生工作组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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