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全体本科生:
根据相关要求规定,奖学金的评选目前主要以参评学年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或学年课程平均成绩的年级专业排名为主要依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学年课程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加(减)分”两部分组成,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年课程平均成绩+综合素质加(减)分
其中:
根据学生反馈,现将2019-2020学年2017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排名(终稿)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9月25日24:00前实名反映至X2125许欢老师处,恕不接受匿名反映。
注:(1)因2019-2020学年评奖评优工作已经启动,但高分子材料专业《高分子工程实验》成绩一直未出,因此不在此次成绩计算范围。
(2)已办理缓考课程的同学,按已出成绩计算,待缓考成绩公布后,根据当时评奖评优的进度,再考虑是否重新计算排名。
(3)此次排名,不包含文明寝室加分,待学校公布后再加入。
我院学生工作组
2020年9月25日
公示期已结束,附件已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