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级全体本科生:
根据相关要求规定,奖学金的评选目前主要以参评学年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或学年课程平均成绩的年级专业排名为主要依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学年课程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加(减)分”两部分组成,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年课程平均成绩+综合素质加(减)分
其中:
现特将2019-2020学年2018级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排名(一稿)公示如下,详见附件1,请同学们仔细核对。如有异议,请于9月26日中午12:00前实名反映至X2125梁喻嘉老师处,恕不接受匿名反映。
我院学生工作组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