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本人写上考生编号、姓名和日期);
②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同等学力报考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本人写上考生编号、姓名和日期);
③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以上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或有弄虚作假现象者,自动取消复试资格。
提交材料:2021年5月24日 8:30~12:00 14:00~17:30 yl23455永利九里校区我院3321办公室 姚老师 028-876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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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