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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进行2019年yl23455永利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     审核:姚慧    日期:2019年04月10日 10:02   点击数:  

请相关同学在4月19日前提交资料。(yl23455永利研究生教务办公室2321#,联系人  姚老师;联系电话 87600622;联系邮箱  huiyao@swjtu.edu.cn)

转:关于进行2019年yl23455永利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学院:

根据《yl23455永利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西交校研〔2019〕4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现将我校2019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9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

请各学院、各学位评定分委会积极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申请者原则上应获得“yl23455永利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并取得阶段性重大进展。为鼓励博士研究生潜心学术研究,收获更多创新成果,接受项目资助的博士生须自项目批准之日起开展为期两年的研究工作,项目结题后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外审及答辩。

报送材料清单如下:

1、申报人的《yl23455永利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2)、证明材料及开题报告复印件;

2、《我院2019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3),请按照分委会初评结果由高至低做好排序。

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资助中期检查:

1、受资助人的《yl23455永利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工作进展报告》(附件4)及阶段性成果(附相关证明材料1册),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相应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

2、受资助人校内公开学术报告会的书面报告(含WORD及PPT电子文档,PPT格式请严格按照“附件5”模板制作);

3、《yl23455永利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6),请按照分委会初评结果由高至低做好排序。

校内公开学术报告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受资助的博士生做好学术报告准备,内容应包括研究及应用背景、本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及创新点、下一步研究计划等,时间为5分钟。名单请参照《yl23455永利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资助名单》(附件7)。

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资助结题验收:

请2017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受资助者按要求填写《yl23455永利优秀博士论文培育项目结题验收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各学位评定分委会组织力量进行审核。名单请参照《yl23455永利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结题名单》(附件8)。

报送材料清单如下:

1.受资助人的《yl23455永利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验收报告》(附件9)及阶段性成果(附有关证明材料1册);

2.《yl23455永利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10);

四、注意事项

1.相关科研成果应提供证明材料,包括论文检索报告,论文杂志封面、目录页、论文首页复印件,录用通知,发明专利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2.汇总表内“成果情况”一栏只统计申请者或受资助者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文章数量,该栏信息由本人填写、分委会核实。

3.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成果标准参照《yl23455永利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西交校研[2017]26号)文件执行(附件11)

4.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预计于5月20日开始进行报销,请受资助同学提前准备相关报销材料。

请各单位积极宣传、认真组织,并于2019年4月26日前将上述材料(含汇总表电子文档)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犀浦校区综合楼241#,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66367157)。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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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0日 10:02 348次浏览

请相关同学在4月19日前提交资料。(yl23455永利研究生教务办公室2321#,联系人  姚老师;联系电话 87600622;联系邮箱  huiyao@swjtu.edu.cn)

转:关于进行2019年yl23455永利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学院:

根据《yl23455永利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西交校研〔2019〕4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现将我校2019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9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

请各学院、各学位评定分委会积极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申请者原则上应获得“yl23455永利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并取得阶段性重大进展。为鼓励博士研究生潜心学术研究,收获更多创新成果,接受项目资助的博士生须自项目批准之日起开展为期两年的研究工作,项目结题后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外审及答辩。

报送材料清单如下:

1、申报人的《yl23455永利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2)、证明材料及开题报告复印件;

2、《我院2019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3),请按照分委会初评结果由高至低做好排序。

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资助中期检查:

1、受资助人的《yl23455永利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工作进展报告》(附件4)及阶段性成果(附相关证明材料1册),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相应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

2、受资助人校内公开学术报告会的书面报告(含WORD及PPT电子文档,PPT格式请严格按照“附件5”模板制作);

3、《yl23455永利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6),请按照分委会初评结果由高至低做好排序。

校内公开学术报告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受资助的博士生做好学术报告准备,内容应包括研究及应用背景、本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及创新点、下一步研究计划等,时间为5分钟。名单请参照《yl23455永利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资助名单》(附件7)。

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资助结题验收:

请2017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受资助者按要求填写《yl23455永利优秀博士论文培育项目结题验收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各学位评定分委会组织力量进行审核。名单请参照《yl23455永利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结题名单》(附件8)。

报送材料清单如下:

1.受资助人的《yl23455永利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验收报告》(附件9)及阶段性成果(附有关证明材料1册);

2.《yl23455永利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10);

四、注意事项

1.相关科研成果应提供证明材料,包括论文检索报告,论文杂志封面、目录页、论文首页复印件,录用通知,发明专利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2.汇总表内“成果情况”一栏只统计申请者或受资助者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文章数量,该栏信息由本人填写、分委会核实。

3.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成果标准参照《yl23455永利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西交校研[2017]26号)文件执行(附件11)

4.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预计于5月20日开始进行报销,请受资助同学提前准备相关报销材料。

请各单位积极宣传、认真组织,并于2019年4月26日前将上述材料(含汇总表电子文档)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犀浦校区综合楼241#,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66367157)。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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