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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研究生创新实验实践项目的通知

作者:我院     审核:    日期:2015年05月27日 00:00   点击数:  

为进一步营造学校创新实践氛围,鼓励和支持研究生进行创新实验的设计和实践,培养研究生创新精神和批判思维,强化研究生创新实践与创业能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于2014年组织开展首批研究生创新实验实践项目,经过近一年的培育,各项目有序推进,成效显著。2015年将继续开展研究生创新实验实践项目,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人须为我校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申报时学籍为准),且后续在校学习时间至少一年以上。鼓励组建跨学科的团队进行申报。每个申请者不得同时申请或承担2个(含)以上创新实验实践项目。

二、项目资助条件

择优资助自主选题的创新性实验与实践项目,要求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预期能取得一定创新性成果。

已获学校各类资助的项目本次不接受申请。如不据实申报,一经查出,取消其资助资格及以后的申报资格。

三、组织实施

1、具有申报资格的研究生自主确定研究项目,填写《yl23455永利研究生创新实验实践项目申请书》(附件1),经所在学院推荐审查签字盖章后将电子文本及纸质文本(一式一份)提交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核后,按照“公开公平、依靠专家、科学评议、择优资助”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3、研究生创新实验实践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为0.5~1万元。申请人可根据需要自行提出申请资助金额,再由专家审核并提出建议资助金额,最后由学校审定予以资助的额度。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1年。

4、项目实行严格的经费预算管理与课题制管理。项目负责人对经费使用和项目实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项目指导教师负责审核经费使用的真实性。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小型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印刷费、办公用品费、出版/文献/专利申请等费用,不得购买大型设备。

5、承担项目的研究生报销经费时应遵守学校财务制度相关报销要求及流程,报销清单应交由项目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各项费用支出须使用银行卡结算或转账,报销时需提供发票及POS小票。

6、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按申请书内容开展研究工作。资助经费分二期使用,首次使用资助金额的60%,项目结题后报销剩余金额。研究生院可根据专家对资助项目跟踪检查的情况决定后期资金的拨付与使用。

7、项目实施中,涉及减少研究内容、更改实施计划、提前结题或延长年限等变动,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报告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组织审批。

8、申报时间要求:申请书电子文本于2015年6月5日17:00前发至邮箱qinwenzhen@swjtu.edu.cn,同时将纸质文本交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九里校区逸夫馆4204室、犀浦校区综合楼239)。请准时提交,过时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秦老师,87601524(九里)或66367235(犀浦)。


研究生创新试验实践项目申请书 (请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gs.swjtu.edu.cn/portal/read?id=5477下载)

 

关于申报2015年研究生创新实验实践项目的通知

2015年05月27日 00:00 1247次浏览

为进一步营造学校创新实践氛围,鼓励和支持研究生进行创新实验的设计和实践,培养研究生创新精神和批判思维,强化研究生创新实践与创业能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于2014年组织开展首批研究生创新实验实践项目,经过近一年的培育,各项目有序推进,成效显著。2015年将继续开展研究生创新实验实践项目,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人须为我校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申报时学籍为准),且后续在校学习时间至少一年以上。鼓励组建跨学科的团队进行申报。每个申请者不得同时申请或承担2个(含)以上创新实验实践项目。

二、项目资助条件

择优资助自主选题的创新性实验与实践项目,要求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预期能取得一定创新性成果。

已获学校各类资助的项目本次不接受申请。如不据实申报,一经查出,取消其资助资格及以后的申报资格。

三、组织实施

1、具有申报资格的研究生自主确定研究项目,填写《yl23455永利研究生创新实验实践项目申请书》(附件1),经所在学院推荐审查签字盖章后将电子文本及纸质文本(一式一份)提交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核后,按照“公开公平、依靠专家、科学评议、择优资助”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3、研究生创新实验实践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为0.5~1万元。申请人可根据需要自行提出申请资助金额,再由专家审核并提出建议资助金额,最后由学校审定予以资助的额度。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1年。

4、项目实行严格的经费预算管理与课题制管理。项目负责人对经费使用和项目实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项目指导教师负责审核经费使用的真实性。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小型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印刷费、办公用品费、出版/文献/专利申请等费用,不得购买大型设备。

5、承担项目的研究生报销经费时应遵守学校财务制度相关报销要求及流程,报销清单应交由项目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各项费用支出须使用银行卡结算或转账,报销时需提供发票及POS小票。

6、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按申请书内容开展研究工作。资助经费分二期使用,首次使用资助金额的60%,项目结题后报销剩余金额。研究生院可根据专家对资助项目跟踪检查的情况决定后期资金的拨付与使用。

7、项目实施中,涉及减少研究内容、更改实施计划、提前结题或延长年限等变动,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报告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组织审批。

8、申报时间要求:申请书电子文本于2015年6月5日17:00前发至邮箱qinwenzhen@swjtu.edu.cn,同时将纸质文本交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九里校区逸夫馆4204室、犀浦校区综合楼239)。请准时提交,过时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秦老师,87601524(九里)或66367235(犀浦)。


研究生创新试验实践项目申请书 (请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gs.swjtu.edu.cn/portal/read?id=5477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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