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6年7月8日学院党政联系会讨论决定,对我院班导师制度进行改革,拟在2016级本科生中推行班主任制度(导师与班主任一体化),将学生安全稳定、日常教育管理服务等职能纳入班主任岗位(兼职)职责。班主任须履行职责具体如下:
1、班主任须经常与全班学生保持联系和见面,熟悉学生情况,每个月至少召开1次班会,一学期参与班会不少于4次,班主任必须加入班级QQ群、微信群,及时关注学生动态,及时帮助学生解决的各类疑问,正确引导学生;
2、班主任是班级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管理者,须参与并指导班级日常事物管理工作,对班级学生的奖勤助贷、学生入党等重要工作进行把关;
3、班主任是班级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人,如学生发生打架斗殴、心理危机、考试作弊、意外伤亡等突发事件和校内意外伤害事件,班主任须做好情况了解、介入处理、联系家长、信息上报、安抚教育等工作,及时做好谈心谈话等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2016级每个新生班级拟配备1名班主任,现决定在学院内外公开选聘2016级新生班主任,请“有精力、懂教育、爱学生及学生工作”的教职工积极报名。
报名联系人:陈兴莲(87600721),章春军(66366720)
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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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1